日前,上海市經(jīng)信委發(fā)布了《關于開展2019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裝備首臺突破專項申報工作的通知》指出,對首臺突破項目將采取無償資助方式,每個項目支持比例不超過首臺裝備銷售合同金額的30%。對被評為國際首臺裝備項目,按合同金額的20-30%比例進行支持,支持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
其中,在高端能源裝備大類中,大型海上風電裝備——6MW及以上等級海上風力發(fā)電機組、2-3MW及以上等級陸上風力發(fā)電機組及關鍵零部件包括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本次申報條件之一為“申報單位為在本市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單位”。
以下為《通知》詳情:
上海市經(jīng)濟信息化委關于開展2019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裝備首臺突破專項申報工作的通知
有關單位:
為加快落實《全力打響“上海制造”品牌加快邁向全球卓越制造基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滬委辦發(fā)〔2018〕18號),按照《上海市產(chǎn)業(yè)轉(zhuǎn)型升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經(jīng)信規(guī)〔2015〕10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上海市高端智能裝備首臺突破專項支持實施細則》(滬經(jīng)信規(guī)范〔2019〕1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現(xiàn)就開展2019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裝備首臺突破專項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為在本市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單位,經(jīng)營狀態(tài)正常、信用記錄良好、財務制度健全、具有承擔裝備研制的相應能力;
(二)申報的項目內(nèi)容必須符合項目指南(見附件1)的要求;
(三)項目執(zhí)行期不超過3年;
(四)已承擔本專項項目且未按照合同規(guī)定日期完成驗收的單位(包括已提交延期申請),不予申報本年度項目。
其他具體要求及條件參照《實施細則》規(guī)定。
二、支持范圍
支持本市研制單位形成銷售合同的首臺突破類項目。同批簽訂合同原則要求研制單位與用戶簽訂的合同不超過3個,合同之間的時間跨度不超過半年,且簽訂日期應在2018年4月1日及以后。
三、支持標準
(一)對首臺突破項目。采取無償資助方式,每個項目支持比例不超過首臺裝備銷售合同金額的30%。對被評為國際首臺裝備項目,按合同金額的20-30%比例進行支持,支持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對被評為國內(nèi)首臺裝備項目,按合同金額的10%比例進行支持,支持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二)對示范應用項目。采取無償資助方式,每個項目支持比例不超過其高端智能裝備及系統(tǒng)集成投資的20%,支持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四、申報材料
《2019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裝備首臺突破專項項目申請表》、《2019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裝備首臺突破專項項目申請書》。
五、申報方式
采取網(wǎng)上和書面同時申報的方式進行。
網(wǎng)上申報:各申請單位登陸市經(jīng)濟信息化委“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與服務平臺”(zxzj.sheitc.gov.cn)填寫申報材料,完成網(wǎng)上申報;各項目申請單位的主管單位登陸該平臺并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填寫審核意見。
書面申報:各申請單位將網(wǎng)上填報的“申請表”和“申請書”打印一套并加蓋公章,報送各主管單位;各主管單位匯總填寫《2019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裝備首臺突破專項項目匯總表》(見附件2)并加蓋公章,連同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一并報送我委。紙質(zhì)申報材料需現(xiàn)場提交,不接受快遞、郵寄等方式。
六、項目遴選
我委將根據(jù)《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則,組織有關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擇優(yōu)支持。
七、申報時間
網(wǎng)上申報時間:2019年2月11日10:00-4月15日17:00(以系統(tǒng)顯示時間為準。臨近截止時間系統(tǒng)擁堵,建議盡早提交),過時不予受理。
書面申報時間:2019年4月8日-4月15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逾期未提交視為放棄申報。
八、聯(lián)系人
郭磊 電話:60801134
戴夢瑩 電話:60801851
網(wǎng)上填報技術支持:60801111轉(zhuǎn)2號分機
九、申明
我委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上海市產(chǎn)業(yè)轉(zhuǎn)型發(fā)展專項資金申報事宜,請項目單位自主申報項目,我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機構或個人假借我委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yè)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我委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