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社會上曾出現(xiàn)了一伙瘋狂竊取停在高速公路服務區(qū)大貨車柴油的“油耗子”,弄得大貨車司機人心惶惶。無獨有偶,近日,浙江湖州吳興法院審結(jié)了一起類似的案件,只是這次偷竊的對象換成了挖掘機。
來自江蘇睢寧的李某和湖州的陳某同為“80后”,陳某曾經(jīng)雇傭李某為自己所有的鏟車的駕駛員。陳某所有的兩臺鏟車在礦上干活,一邊是給兩輛鏟車買油花錢如流水,另一邊還要支付駕駛員工資,陳某這個小老板當?shù)靡稽c也不得意。捉襟見肘的他“靈機一動”,甩起了“小聰明”——自己買油何不用別人挖機里的油呢?
陳某馬上想到了曾經(jīng)的雇員李某,找到其商量偷油的事情,并許諾給其好處費,兩人一拍即合。
2014年2月20日晚10點左右,兩人駕駛著陳某的三菱小汽車到了11省道妙西東山村路口,由陳某用抽油泵抽油,李某在下面接油的方法偷了停在路邊一輛鏟車油箱里的柴油,接著又竄至萬壽寺北面一個牌坊處工地上故技重施偷了另一輛挖機油箱里的柴油。
之后,兩人隔三差五,多次至吳興區(qū)道場鄉(xiāng)萬壽寺北面山坡的牌坊處工地等處用相同手段盜取挖掘機中的柴油,期間還竊取挖機電瓶四只,所竊財物價值合計7137.5元。2014年3月18日22時許,兩人第七次來到同樣的地點偷油被發(fā)現(xiàn)而未得逞,后在逃跑時被人抓獲。
吳興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和陳某已經(jīng)構(gòu)成盜竊罪,故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陳某和李某此時也為自己貪小便宜而懊悔不已。吳興法院法官在此也提醒偏僻地點的工地要加強巡查工作,莫讓小偷有機可乘。(完)